梁启超《我之为童子时》


频道:家教直通车 来源:福州找家教 点击:487 日期:2015/9/10

 

内容提要: 我家之教,凡百罪过,皆可铙恕,惟说谎话,斯不铙恕.我六岁时,不记因何事,忽说谎一句,所说云何,亦已忘却,但记不久即为我母亲发觉. 
关键词: 儿童 家教 梁启超 童子
 
  我为童子时,未有学校也.我初认字,则我母教我,直至十岁,皆受学于我祖父,我父.我祖父母及我父母皆钟爱我,并责骂且甚少,何论鞭挞.然我亦尝受鞭三次,至今犹历历可记,汝等愿闻此老受鞭之故乎?

我家之教,凡百罪过,皆可铙恕,惟说谎话,斯不铙恕.我六岁时,不记因何事,忽说谎一句,所说云何,亦已忘却,但记不久即为我母亲发觉.时我父方在省城应试也.晚饭后,我母传我至卧房,严加盘诘.我一入房,已惊骇不知所措.盖我母温良之德,全乡皆知,我有生以来,只见我母终日含笑,今忽见其盛怒之状,几不复认识为吾母矣.我母命我跪下受考问.我若失口自承其罪,则此鞭或遂逃却,亦未可知.无奈我忽睹母威,仓皇失措,妄思欺饰以霁母怒.汝等试思母已知我犯罪,然后发怒,岂复可欺饰者?当时我以童子无识,出此下策,一何可笑!汝等勿笑,可怜我稚温泽之躯,自出胎以来,未尝经一次苦楚,当时被我母翻伏在膝前, 力鞭十数.我母当时教我之言甚多,我亦不必一一为汝等告,但记有数语云:"汝等再说谎,汝将来便成窃盗,便成乞丐!"汝等试思,我母之言,得毋太过否?偶然说句谎话,何至便成窃盗,便成乞丐?我母旋又教我曰:"凡人何故说谎?或者有不应为之事,而我为之,畏人之责其不应为而为也,则谎言吾未尝为;或者有必应为之事,而我不为,畏人之责其应为而不为也,则谎言吾已为之.夫不应为而为,应为而不为,已成罪过矣.若己不知其为罪过,犹可言也,他日或自能知之,或他人告之,则改焉而不复如此矣.今说谎者,则明知其为罪过而故犯之也.不惟故犯,且自欺欺人,而自以为得计也.人若明知罪过而故犯,且欺人而以为得计,则与窃盗之性质何异?天下万恶,皆起于是矣!然欺人终必为人所知,将来人人皆指而目之曰,此好说谎话之人也,则无人信之.既无人信,则不至成为乞丐焉而不止也!"我母此段教训,我至今常记在心,谓为千古名言.汝等试思此为名言否耶?最可怜者,我伯姐陪我长跪半宵,犹复独哭一夜.伯姐何为哭?惧我父知之,我所受鞭扑更甚于今夕也.虽然,我伯姐之惧徒惧矣.我母爱我甚,且察我已能受教,遂未尝为我父言也.呜呼!吾母弃养将三十年矣,吾姐即世亦且十年.吾述此事,吾涕沾纸矣.汝等有母之人,须知天下爱我者,无过于母.而母之教训,实不易多得,长大而思母训,恐母不我待矣.

后记:我家之教,凡百罪过,皆可铙恕,惟说谎话,斯不铙恕.我六岁时,不记因何事,忽说谎一句,所说云何,亦已忘却,但记不久即为我母亲发觉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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